| 把公司里每次做配料和实验料剩下的硝酸银积存起来,不是为了给公司节省财力,而是给自己找来一条隐蔽的生财之路。财是不义之财,路是不义之路。然而,安徽籍犯罪嫌疑人陈某却在这条充满诱惑的生财之路上越走越远,难以自拔,最终栽倒在警方严密的查控之下。 10月31日晚7时许,一辆欲上高速公路的出租车稳稳地停在了常州龙虎塘高速出城登记处,坐在后座的男子面对民警的身份登记和例行检查,眼神中闪过一丝焦虑与不安,两腿禁不住往中间靠拢了一下。 身份证上表明,该男子姓陈,安徽人。民警发现,在男子陈某的两腿间放有四个塑料瓶。当民警责令陈某打开塑料瓶检查时,陈某犹豫了一下,最终将其中的一瓶打开,瓶子里赫然装有无色透明的晶体。 "这是硝酸银,公司让我带到苏州一公司去。"陈某故作镇定地说。"有货单吗?为什么这么晚送货?你在哪个公司上班?把公司电话给我!"检查的民警并没有放松警惕,一连串的提问和无法拒绝的口吻让陈某的脸上重现出惊慌之色。 当民警拔通了位于武进湖塘某电子有限公司的电话后,一旁的陈某垂头丧气地低下了头。2006年4月下旬,陈某来到武进某电子有限公司上班,并有幸成为该公司的正式员工。凭着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和机灵的头脑,又很快被安排在了公司的产品研发部做技术员。初来乍到,陈某也循规蹈矩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他的一部分工作就是到仓库领硝酸银,然后用它按照适当的比例进行配料和做产品实验。 时间一长,陈某便看出了这里面还有不少的管理漏洞。公司只对领多少料,用多少料作一个大致的统计报表,而对用不完的剩料却根本没有管理约束。一瓶硝酸银有一公斤,但每天用料却达不到一瓶,总能够剩下的30至40克左右的硝酸银,而这些剩料都随意堆放在柜子里,没有人在意,直接保管者就是陈某自已。 刚开始,公司允许一次可以领取十多瓶硝酸银,几次下来,陈某发现,过一段时间积存到的硝酸银,足足可以省下一瓶包装好的硝酸银,。2006年9月,一瓶未开封的硝酸银经过陈某的"偷梁换柱"顺利成为陈某的私人财物并成功出手,850元的额外收入让陈某对攫取硝酸银有了更强的欲念。 几次研发部人员的调整都给陈某有了可趁之机,今年3月、7月和9月他又分别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和别人无暇顾及之时,共盗取10瓶硝酸银进行销赃,得到的赃款用于吃喝玩乐。 "很刺激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害怕。"陈某说,自己的与公司签约的合同到明年7月就结束了,他也不想在那里做了,怕这个事情迟早要暴露。 到了今年10月底,陈某想把别外结存换得的四瓶包装好的硝酸银销赃后就提前辞职不干了。然而,恰恰在前往销赃的路上被细心的民警截获。经过一天一夜突审,新城派出所民警基本掌握了陈某的犯罪事实。 11月1日晚11时,新城派出所派出精干警力将在苏州长桥开废品收购店的犯罪嫌疑人邹某抓获。明知是赃物,邹某还是经不住转手硝酸银所获取的巨大利润诱惑,为陈某打开了利欲的方便之门。目前,陈某和邹某已被武进警刑事拘留,等待他们的也将是法律公正的判决。 (杨薇 徐旻) (编缉:夏小雨) |